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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动医学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

时间:2022年05月09日 15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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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,明确学院领导班子和各支部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,保证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、部署在我校的贯彻落实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订本制度:

一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,贯彻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。

二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讲话精神,学习党中央和省委、省委教育工委、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规,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,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。

三、认真履行党委的监督职责,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,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,检查和考核。

四、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,坚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评优评先的首要因素,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。

五、每年第一季度,学院党委书记要同各支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;

六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原则上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,评议时应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。

七、本制度自2021年4月开始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