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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

时间:2013年04月03日 10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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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和个人:

2013 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已开始,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省科技厅鄂科技通 〔2013〕]17号《关于组织推荐 201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》精神和要求认真进行准备,并按时完成好申报奖励各项工作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奖种和要求

按照通知要求,我校可申报的奖种为自然科学奖、科技进步奖(含软科学研究成果、科普作品)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。具体要求如下:

1. 推荐申报自然科学奖项目所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、专著到推荐截止之日,应公开发表三年以上,即 201051日前公开发表;申报科技进步奖、科技成果推广奖的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满 3年以上( 201251日之前)。推荐科技进步奖的成果须取得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号。

2. 在推荐截止日( 201351日)以前,应取得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证明,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、项目验收证书、发明专利授权证书、新药证书、动植物新品种、软件著作权等,论文涉及实验动物须具实验动物审查合格证明。

3. 推荐科技进步奖的软科学成果,原则上应是科技创新管理领域的研究成果,应(引)用 3年以上,产生了良好社会效益,并已取得软科学评审证书(或相当的评价证明) 1年以上( 2012518日之前) ; 科普作品可以作为公益类项目,推荐参加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。

二、申报时间安排

1. 请拟申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负责人于 48日(星期一)上午 1100前将拟申报奖励的项目名称及现有的附件材料目录报至科研处。

2. 4 月16 以前拟申报 项目 须完成果登记后,于 417日下午 5点前将全套申报材料报至科研处,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并确定学校推荐上报项目和具体修改意见及建议。

3. 4 月19 负责人 领取用户名和密码, 进一步补充、完善申报内容, 按照省科技厅《关于组织推荐2013 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》精神和《 201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》要求认真进行推荐书主件和附件的准备工作,并装订成册,于 425日上午将制作好的推荐书全套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科研处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1. 凡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成果须先进行成果鉴定(需 710天)后进行成果登记,成果鉴定和登记可全年进行;推荐单位(省教育厅)进行推荐公示(需 57天)。申报工作时间短、手续繁、任务重,请申报项目负责人严格按上述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,否则将不能按期申报。

2. 有关详情请浏览湖北省科技厅网

http://www.hbstd.gov.cn/html/2013_4_1_9_03_50_437.htm)通知通告栏《关于组织推荐 201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》和相关附件,也可直接到科研处进行咨询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科研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.4.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