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和个人:
2013
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已开始,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省科技厅鄂科技通 〔2013〕]17号《关于组织推荐 201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》精神和要求认真进行准备,并按时完成好申报奖励各项工作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奖种和要求
按照通知要求,我校可申报的奖种为自然科学奖、科技进步奖(含软科学研究成果、科普作品)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
推荐申报自然科学奖项目所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、专著到推荐截止之日,应公开发表三年以上,即
2010年 5月 1日前公开发表;申报科技进步奖、科技成果推广奖的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满 3年以上(
2012年 5月 1日之前)。推荐科技进步奖的成果须取得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号。
2.
在推荐截止日(
2013年 5月 1日)以前,应取得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证明,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、项目验收证书、发明专利授权证书、新药证书、动植物新品种、软件著作权等,论文涉及实验动物须具实验动物审查合格证明。
3.
推荐科技进步奖的软科学成果,原则上应是科技创新管理领域的研究成果,应(引)用 3年以上,产生了良好社会效益,并已取得软科学评审证书(或相当的评价证明) 1年以上(
2012年 5月 18日之前) ; 科普作品可以作为公益类项目,推荐参加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。
二、申报时间安排
1.
请拟申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负责人于
4月 8日(星期一)上午 11: 00前将拟申报奖励的项目名称及现有的附件材料目录报至科研处。
2. 4
月16
日
以前拟申报 项目
须完成果登记后,于
4月 17日下午 5点前将全套申报材料报至科研处,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并确定学校推荐上报项目和具体修改意见及建议。
3. 4
月19
日
负责人 领取用户名和密码, 进一步补充、完善申报内容, 按照省科技厅《关于组织推荐2013
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》精神和《 201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》要求认真进行推荐书主件和附件的准备工作,并装订成册,于
4月 25日上午将制作好的推荐书全套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科研处。
三、其他要求
1.
凡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成果须先进行成果鉴定(需 7— 10天)后进行成果登记,成果鉴定和登记可全年进行;推荐单位(省教育厅)进行推荐公示(需 5— 7天)。申报工作时间短、手续繁、任务重,请申报项目负责人严格按上述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,否则将不能按期申报。
2.
有关详情请浏览湖北省科技厅网
( http://www.hbstd.gov.cn/html/2013_4_1_9_03_50_437.htm)通知通告栏《关于组织推荐 201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》和相关附件,也可直接到科研处进行咨询。
特此通知。
科研处
2013.4.3